近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九江市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稱:九江市發放的兩化融合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進行。同一項目已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兩化融合專項資金不再予重復支持。兩化融合專項資金補助標準:1、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用于企業兩化融合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每個項目的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60萬元;2、兩化融合示范專項資金用于示范工業園區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每個項目的獎補資金不得高于該企業上年度納稅總和且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具體內容快隨著千石科技來看看吧!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023-67539092
《九江市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市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以下簡稱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6〕35號)文件精神,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由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引導和支持企業、園區推進兩化融合,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第三條 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應當符合我市信息化建設的政策和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規范、安全和高效地安排專項項目。
二、部門職責
第四條 市財政局是市級專項資金的歸口管理部門,市工信委和縣(市、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工信委在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中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專項資金的設立、調整申請,會同市財政局提出項目安排計劃和資金分配意見;
(二)協同市財政局制定具有專項資金的資金管理辦法;
(三)負責組織和受理項目申請、考察、評審,對項目合規性進行審核;執行已經批復的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四)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市財政局在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中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專項資金設立、調整事項的審核,組織實施專項資金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負責擬定專項資金的總體管理制度,開展政策研究,制定或者會同市級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專項資金的資金管理辦法;
(三)對市級主管部門提出的項目安排計劃和資金分配意見,進行合規性審核;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 縣(市、區)政府對市級專項資金的組織實施負主體責任,其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制定實施細則,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第八條 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負責,嚴格執行專項資金預算,按有關規定加強財務管理。
三、支持對象和支持范圍
第九條 兩化融合專項的支持對象為我市已實施兩化融合項目的企業和兩化融合示范工業園區。
第十條 兩化融合專項資金支持范圍主要包括:
(一)支持兩化融合企業實現產品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企業管理、上下游企業業務協同、傳統工業產品和生產裝備智能化等方面的信息技術改造項目。項目應是新建或在建項目,并能保證在規定時期內完成;
(二)支持示范工業園區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開展的智慧園區、產業集群業務協同、技術創新、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信息技術應用項目;
(三)其他經市政府批準的與兩化融合工作有關的事項。
四、支持方式和標準
第十一條 兩化融合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 對同一項目已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兩化融合專項資金不再予重復支持。
第十三條 兩化融合專項資金補助標準。
(一)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用于企業兩化融合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每個項目的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60萬元。
(二)兩化融合示范專項資金用于示范工業園區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每個項目的獎補資金不得高于該企業上年度納稅總和且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項目申報、評審及撥付
第十四條 市工信委根據年度工作重點會同市財政局開展項目申報組織工作。
第十五條 凡符合條件的兩化融合企業、兩化融合示范工業園根據年度項目申報方案,填寫《九江市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申報表》,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向所在地縣(市、區)工信部門、財政局申報。
第十六條 縣(市、區)工信委、財政局對項目進行初審和實地考察后出具整體真實性說明,匯總行文上報至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第十七條 市工信委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審查,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提出兩化融合專項資金安排建議,報市政府審批。
第十八條 市財政局依據市政府批準的方案及時下達項目資金至各縣(市、區)。
第十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向所在地工信部門、財政局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h(市、區)工信部門會同財政局接到申請后一個月內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組織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備存。
縣級財政局待項目驗收合格后,及時撥付以獎代補資金。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因客觀原因,項目單位需對項目的目標、進度、經費進行調整或撤銷時,應向當地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報經市工信委、市財政局核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項目單位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項目檢查、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發現弄虛作假騙取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的,追繳項目資金,并取消該項目承擔單位三年內所有項目申報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并錄入信用檔案。
七、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工信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本文轉自于九江市人民政府